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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 号)、《省级限制类技术目录(2024年版)》、《省级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4年版)》、《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进行备案,现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公示:
国家级限制类医疗技术:
G03 同种异体运动系统结构性组织移植技术
G08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G11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
S2 人工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
另:血液透析技术(重点质控技术)、高压氧技术(重点质控技术)